高层住宅消防应引起重视
高层住宅小区,火灾救援难度大,防火要求高,消防设计与施工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小区内有环形消防车道,道路中心距离不大于160米,环形车道至少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消防车道下的管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的压力。
2.当建筑物沿街长度大于150米时,或总长度大于22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内的消防车道(净高度大于4米,且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疏散的设施),或设置环形车道。
3.消防车道净宽、净高度均大于等于4.0米。车道转弯半径最内测至少 9.0米(路中心线半径12米以上),车道坡度不宜大于8% ;消防车道靠建筑物外墙一侧的车道边、距离距建筑外墙不小于5.0米。车道与建筑物之间不应有影响消防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转场地,一般不小于12.0×12.0米,高层建筑不小于15.0×15.0米;重型消防车不宜小于18.0×18.0米。
5.消防登高场地操作面,边缘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0米,不宜大于10.0米。高层建筑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登高面。该范围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0米。
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登高场地确有困难,可间隔布置,间隔不大于30.0米。消防登高面场地长度与宽度不应小于:15.0×10.0米,高于50米的建筑,不应小于20.0×10.0米。(注:过去标准为12.0×8.0米);登高场地可利用消防车道,但场地坡度不宜大于3% 。
6.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消防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均应设置消防显目标识。
根据上述消防有关设计标准,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消防管理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平时应负责宣传,日常巡查管理,在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等设置显目标识,禁停一切车辆,或其他占用消防设施行为。群众为配合消防车进场灭火,情紧之下,合力掀开违停车辆,纯属正当行为。主要责任应由违停车主负责。並视物业管理公司在执行上述消防规定,管理违停车辆的具体情节,以及平时消防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管理措施的落实;酌情处理,承担部分损失,以引起足够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