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从一品,相当现在海军舰队司令员。
清代设提督军务总兵官,简称提督,总督,总督在清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总管一省或二三省,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 。一般来说,清政府在各地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这3名水师提督包括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从一品,相当于海军舰队司令员。
水师提督是清朝的武官名,负责统辖一省水路官兵,是地方的高级军事长官,受“总督”指挥,从一品。相当于现在的东海舰队、南海舰队、北海舰队的司令员。
清朝在各地设置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清末时期又设置北洋水师提督,南洋水师提督。
就台湾清治时期而言,台湾总兵或台湾镇所辖军队,通常属于福建陆路提督与福建水师提督所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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