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收费标准,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阶梯电价 第一阶梯:月度用电量0~230(含),电价0.4983元/度; 第二阶梯:月度用电量230~420(含),电价0.5483元/度;
第三阶梯:月度用电量420以上,电价0.7983元/度。 峰谷电价
第一阶梯:月度用电量0~230(含) 高峰时段0.5283元/度,低谷时段0.2983元/度;
第二阶梯:月度用电量230~420(含),高峰时段0.5783元/度,低谷时段0.3483元/度;
第三阶梯:月度用电量420以上,高峰时段0.8283元/度,低谷时段0.5983元/度。 高峰时段8:00~22:00;低谷时段0:00~8:00、22:00~24:00。
福建省福州市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分为三个档,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高峰时段为8 : 00- 22 : 00 ,其余时段为低谷时段,具体价格为:
第一档,电量在0到230度,高峰电价为每度0.5283元,低谷电价为0.2983元;
第二档,月电量在231度到420度,高峰电价、低谷电价在第一档的基础上均提高5分;
第三档,月电量在401度以上,高峰电价、低谷电价在第一档的基础上均提高3毛。
此外,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将安排15度的免费电量,先征后返,委托民政部门统一发放。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自愿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一旦申请执行,需执行满一年后方可申请退出。高峰时段8:00-22:00,其电价在各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3元;低谷时段8:00-22:00以外时间,其电价在各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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