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二十万处罚有点少……一,文案对学生进行了彻头彻尾的语言侮辱与文字强暴,特别是女学生!二,该文案对消费者来说,充满了挑逗与性引诱,这是表面上的,本质上却是一种赤裸裸地蔑视,把每一个看客比拟成piao 客!
总体来看,设计者卖弄文采,却惹了众怒,触犯了广告法……实在想不到的是,这样的文案宣传的却是“万科城”的一个项目!这就是典型的小聪明小格局的设计心态!有网友已经指出,该文案,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和第九条的规定。
至于透支万科品牌,当然也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我认为,透支的是品牌美誉度,倒是实实在在扩大了知名度,因为人们免不了将之作为茶余饭后甚至是互联网上的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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