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持证对象凭优待证按照《优待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有关内容,在境内享受国家提供的养老、医疗、文化、交通等方面优先的优待服务。
2.持证对象凭优待证享受涵盖政府、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提供的以优待证为载体的优待服务。
3.持证对象凭优待证享受发放省份明确的本省份优待服务。
我省于2021年12月15日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漳州市将于2022年1月17日起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制发有关工作,并于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优待证作为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正面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基本信息、相片等内容,既便于识别,又体现尊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
1.
凭借“优待证”,退役军人可以在我国的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风景名胜区,以及博物馆、纪念馆等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享受优先服务。
2.
凭借“优待证”,退役军人可以在我国医疗机构享受优先挂号、就诊服务,并且医院还会提供退役军人专用服务通道;
3.
退役军人携带“优待证”,可以在我国的各游乐场所、旅游景点,以及各大博物馆享受减免门票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