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是指商人依法组建的、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法人。福建商会当然是闽商组建的。商会是从商业活动而不涉及政治社会团体,作用是开展行业、地区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创办刊物,开展咨询;组织人才、技术、职业培训;组织展销会、展览会等;经政府部门同意,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制度;接受委托.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资质审查;参与相关产品市场的建设;发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等。他们之间当然有联系。
福建商会一般是其他省市自治区的商人在福建依法组建成立的社会团体,比如上海市福建商会等等。商会本身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一般是指商人依法组建的、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法人。其特征为互益性、民间性、自律性、法人性,是商人组织有序化的过程。
东莞市福建商会成立于2011年年底,在莞闽两地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经东莞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注册登记成立,并由在莞地区的福建籍商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并依法登记成立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商会旨在联络在莞闽籍商界精英,传闽商之精神、聚闽商之合力、立闽商之诚信、创闽商之辉煌,并建立沟通、交流、发展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商会以“凝聚乡情、服务闽商、团结互助、合作共赢”为宗旨,秉承“服务为根本、发展为目标”的办会理念“和”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工作方针,着重在”规范、服务、发展“六字上下功夫,为促进东莞和福建两地的经贸合作、技术交流、科技进步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建功立业。
东莞市福建商会自成立以来,会员数量逐步壮大,覆盖全东莞近500多名会员,会员企业遍布现代服务业、制造业、新能源、零售和商业贸易、工程、教育、高科技、互联网、金融与投资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已经成为东莞地区会员较多、实力较强、影响力较大的异地商会之一。
这些年商会在服务会员、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慈善扶贫、扶危济困等方面树立和展示了闽商的良好形象,为推动莞闽两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了履行商会的服务职责,商会专门设立了“闽商大讲堂”,和16个镇区联络处,并先后成立了妇女委员会、党支部、旗下的纺织协会、闽商高尔夫球队,以及闽籍战友军旅文化研究办公室等平台。同时,商会还积极搭建了“东莞市福建商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财税政策,以及宣传在莞闽籍企业,提升会员企业形象,扩大商会及会员的知名度。
在服务会员的同时,商会积极强化自身组织建设,及时召开会长工作会议,制定了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并明确理事会成员工作职责,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有章可循、井然有序。商会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商会章程,经常交流沟通,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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