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省立医院办理陪护证需要前往医院内的住院服务中心或入院处窗口进行办理。在办理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陪护人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同时,需要填写陪护证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押金。
在办理完成后,陪护人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使用,并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需要注意的是,陪护人的证件和押金需要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需要重新办理。
福建省护工管理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护工培训:福建省将继续委托全省10个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开展医疗护理员的规范化职业技能培训,并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活照护基本知识技能和规范、沟通技巧、常见药物器械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120-150学时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为患者提供辅助护理服务的职业技能。
- 护工管理:在福州、三明市选择部分医疗机构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护理员由医疗机构统一聘用(或通过劳务派遣)和管理制度。
- 护工职责:明确护工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设立护理员管理机构负责护理员的日常事务管理,对护理员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调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护理对象和护理内容,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并将规范医院护工管理工作纳入三级医院评价内容,不断提升医疗机构护理员管理水平。
- 护工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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