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目前,随差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各地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和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福建上杭一中也是这样的,现在,福建上杭一中教室已经有安装空调了。
事情的大致经过:在2018年1月9号中午12点多,同班一男同学拿了一把很大的弹簧刀藏在围巾中带入校园,进入教室后坐到林某前排自己的位置上,转身拿出弹簧刀就扎在林某脖子上面,林某颈动脉被扎破鲜血直喷,因失血过多其时就在教室内殒命。此事已被官方证实。骇人听闻,匪夷所思,人性的恶得到了最大的体现!十四、五岁的年龄居然就敢用刀剌向同班同学,可见其小小年纪就没有一点点对生命的敬畏!
据称:男生剌死女生的原因是女生拒绝帮男生做题而行凶,又一说法:因口角在教室内持刀刺死同班同学。网友称:捅人男生父亲在县直机关工作,母亲为小学教师,爷爷曾在县教育局工作,其曾被校方开除过一次,但不知为何再次进入学校重点班。可以想象作老师的诸多无奈!
从其家庭关系我们不能说跟他杀死同学有关系,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该男生曾被校方开除过一次,如果属实的话,我们就可探寻其劣根性的来源。9年级学生,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校方是无权开除,这个男生平时的在校表现可见一斑。而后又不知原因的再次进校还进了重点班,那就一定跟其家庭关系有关了,就是谁也想象得出来。再究其成长过程,我们也不难想象他是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中成长的,娇横、跋扈,使他缺乏了这种对生命最起码的敬畏!依我看,学校老师恐怕也要畏其三分。
毫无凝问的,不管采用什么手段剥夺他人生命的行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事情发生对哪一方来说都是一种伤害,学生伤害老师,学生跳楼自杀屡有发生。这些都值得我们去反思。我们的教育为的是什么?家庭该怎么去教育孩子?学校和家庭教育承载着我们的下一代的希望,但这些事情的发生令我们痛心和失望。
我们也不能从事后来作一些毫无意义的批判,诸如学生带刀进入学校或课堂为什么发现不了的问题,这样的一个场合一学生带一把刀进入也不是你想发现就能发现得了的。若能发现就有事情发生的前兆,那完全是可以避免的,那合理吗?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