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村建房面积标准,一般情况下,农村自建房的住宅建筑面积标准为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但是,具体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来确定,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此外,农村建房面积标准还受到土地使用权、建设条件、用途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具体操作时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1.
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 的80%:
2.
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50平方米;
3.
原址重建的建筑面积在符合规划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不大于300平方米:
4.
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5米,屋顶坡度不大于3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