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小学对外来人口入学的要求: 《周宁县2015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提供能证明在城区范围内务工的2014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的有关材料; ②城区个体经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③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④在城关内购房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条件的,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务工证明等相关材料,于8月22、23日到需要申请就读的学校领取并填写《周宁县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登记审核表》。